有因有果
无痛苦的原因,就无痛苦的事情;
有快乐的原因,就有快乐的事情。
有痛苦的事情,应立即灭除原因;
有快乐的事情,应教人如何快乐。
孝媳守护病姑得免火灾_2
方海权:福财现生能求得到
方海权:第一个要修行的方
学佛修行能够学以致用才是
学佛后遭周围人轻贱是好事
学佛人要学会退一步海阔天
药师佛七法会发愿文(戴季陶
五十生日感言(民国·太虚)
赞僧诗(清·顺治)
版权所有:楞严经入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