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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烦恼

发布时间:2023-03-03 14:56:28作者:楞严经入门网

  推销烦恼

  白云禅师著述

  色身不安是烦,所谓烦燥。

  情绪紊乱是恼,所谓恼火。

  人类,拥有烦恼,制造烦恼,推销烦恼。

  烦恼是一种业相,有轻与重的不同:

  轻,是精神的骚扰者,也是情识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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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是构成迷惑的力源,也是展现觉悟的泉源。

  烦恼是人类的敌人,颇具破坏力;也是人类的朋友,常为鼓励的功德主。

  烦恼,是人类交往中的桥梁,桥端是集散之地,相互推销产品。例如:

  把自已的痛苦,建立在他人的快乐中。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中。

  无论如何,所造成的都是要求对方分享烦恼,使得彼此身心不安。

  因此,学佛的人,在求转烦恼而成菩提;或者说,不论为己为他,不要拥有烦恼,不可制造烦恼,更不应该推销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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