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精义甚深难知,不是言语可以说出来的。但他的义理虽然深妙,却又在吾人日用寻常之中,并非离掉吾人日用寻常另外有所谓佛理佛法。只因吾人迷逐幻影不自觉知,将自己本来现成的佛理抛在九霄云外,好像佛是佛人是人,斩然截成两橛,似乎佛法与吾人没甚关涉,一讲到学佛便好像是一件希奇古怪不合人情的事,这就错了!现在分四层来讲:
一 何谓佛教
佛者、梵语佛陀,汉译为觉者。故佛之一字,即指一对于宇宙及人生之迷梦,乃至一切世出世间万法之迷梦,能够澈底打破而得大觉大悟之人。由此大觉悟人说明宇宙万法之真理,并说明此真理人人皆可悟到,又为之创设种种能够悟证真理之方法;由此种种方法是佛所施设之教法,故合称为佛教。吾人若能确信其教法,依教奉行,必有解悟真理实证真理之一日也。
二 佛教之内容
佛是觉悟者之义,其所觉是宇宙万法之真理,而此真理及万法乃人人心中所同具;祗以一向迷却本来,不能调和聚集令其显现了达,故流转生死系于业苦莫能自拔!佛教、即为此一大事而立教者也。其内容,以佛、法、僧三项为主。法者、轨持之义,谓能轨范任持一切事物故。僧者、清净和合众之义,一心照了一切法,一切法集显于一心,相融摄无碍故。又佛者说法化导于僧者也,法者由佛施设于僧者也,僧者依法修行于佛者也。非佛无以有佛教,非法无以成佛教,非僧无以持佛教,故佛教之内容必具佛、法、僧三者。
三 佛教与吾人有何关系
吾人心之自性是灵觉的,若非究竟正觉之佛,无以悟吾人心觉之自性,未免恒为迷失本性之人。又吾人觉性是遍照法界万法的,若非佛法遍明法界一切法,则无以显吾人性觉之相。又觉含法界,万法唯心故。吾人的体用性相,是法界万有调和一如的,若非佛法之僧统理大众一切无碍,则无以全吾人性觉之用。故若非佛教,则吾人便失其为人之真价值,而吾人之体相用一切皆失。以此、可知佛教与吾人关系之深切矣。
四 吾人因何要研究及修持佛教
吾人向来因迷亡其真价值,致体相用一切隐没,不能现前施行自在,而从此迷惑造妄动之业,感牵缚之苦!故吾人欲脱苦须净业,欲净业须破惑,欲破惑须悟得其真价值;明体达相以全其用,此则除佛法莫能为功也。故吾人当研究佛所说之教法而了解其理,由了解其理更进之以修习行持,乃能实现吾人之真价值也
。依此四端,可知学佛为吾人极平常极必要之事。而决非不近人情者也。(王净元记)(见海刊三卷十一期)
(附注) 出“前川听法纪闻”之一,原文无题,今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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