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陈家信女魂缠身 慈雨堂前苦求神
疏文禀呈东狱殿 大帝登鸾审果因
东狱殿主簿彭
东狱殿记录神庄
东狱文案姜
东狱殿将军柳
率领差役齐降
诗:率领差役登圣堂 参着宝篇扬儒风
因果代代缠宿世 何不早修免惊惶
示:吾等伴大帝圣驾亲临晹善堂,藉堂审案,开办陈金○信女所呈禀叩求事案,传命各班差役,各就职位,待侯大帝登台开审,吾等暂退。
东狱大帝降
诗:东土悠久古道传 狱殿判恶善无冤
大维至公天律正 帝为审案登圣鸾
示:各职排班侯审,命姜文案将本案事由述明并代执鸾笔。
姜文案曰:查本案乃现阳世凤山市新○里,陈金○现年三十岁,一再于慈雨堂案前禀请因果事项。查陈金○现有女魂缠身,七载以来身不由己,现经本殿阴阳巡察奉大帝谕命,已将该女魂带在堂外侯审,此案恭请大帝明示。
大帝曰:命将该女魂带进案前。
柳将军曰:该女魂已带至案前,请大帝定夺。
大帝曰:案前女魂听着,汝何姓名?将汝生前住址详细禀来。
女魂曰:魂生前住高雄县六龟乡土陇村二邻十七号,姓李名向配夫林新吉,禀大帝请问魂犯何罪?为何将魂拘传至此?
大帝曰:女魂听着,今宵乃为被汝缠身七载之陈金○所告禀而传汝至此,且由本座承办此案,本座问汝时,不准汝乱言,汝何时而亡,?为何而亡?
李魂答:魂与魂夫同日惨遭横祸而亡,魂夫妇于岁次乙巳年六月十八日辰时,即民国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七点被杀,魂夫妇同日遭横亡,迄今已届十七载。忆,前生之事,历历如目,在世之人有谁如此悲惨,夫妇同遭横祸而死,请大帝作主。
大帝曰:汝夫妇同遭横死,此乃本身因果,有天网阴律作主。且阳律亦有公判,虽属悲惨但各有因律。本座问汝,汝七载以来一直缠扰陈金○是何道理?使陈女无法自主精神恍惚,终日喃喃。汝魂附其身已历七载之久,是有何用意?详细禀来。
李魂答:魂在今阳世遭横死与陈金○无关;乃被郭琴发房客刀杀而惨亡。但吾附其身乃因吾与陈金○前世因果之报,此段因果请大帝明察便知,且吾亦向冥府领有向陈金○讨报凭令,何能怪罪于魂?请大帝明察。
大帝曰:汝将汝俩因果明述,本座再为汝决裁之。
李魂曰:魂生前乃为女身,姓戴名明珠。在生住于嘉义县西堡加至庄,配夫同庄庄福头其为陈金○之前世是也。时为清光绪元年岁次甲戌年距今一百零七年,魂虽出生村妇,但亦知守三从四德,勤俭持家。魂被前世夫娶入门后,魂为家庭着想,日夜挥汗操劳。每操家务之余,亦全心帮忙农务,省吃俭用,未久家中便略有积蓄。魂前世夫便学会谷贩行商,往各庄购贩稻谷,未久便交上邻庄,大溪崁高姓寡妇之女,名高素美,偷来暗去久而生情,而告暖昧,日久视魂如同眼中钉。魂前世夫即然不念结发之情,又无念在一对幼子女之面上,竟欲弃魂而去,因魂家只有一弟且跛脚无法出头争理,因魂万分忍耐,魂夫竟对外声称犯煞发疯成精神病。故意请红头法师至魂家驱邪,然后用铁链硬将魂锁在后谷仓,并将门封钉,只留一小窗口备送饭水,且一再告诫魂一对子女及庄中之人谓魂着魔。是时,魂叫天不应,呼地不灵,活活被锁在黑暗之仓库,日月难分,尿屎无法清理,臭气薰天,三餐时有时无,衫裤无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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