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唯心’是什么意思?
‘三界唯心’是佛陀在《大乘入楞伽经》中说的一句话。但对这句佛语的解释上,中观论师和唯识论师有很大的分歧。中观家认为这句佛语是权变之说‘不了义’,唯识家认为是究竟‘了义’。
中观家为什么认为这句佛语是不了义呢?因为按了义角度解释,就要犯否定客观外境存在,堕入外道数论派‘神我’说的邪见,但佛是遍知者,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因此,佛说这句话是针对外道造物主创世说的一种权变之说。佛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三界并非神造,而是心造。’ ‘心造’就是‘业造’,因为无心不会有业,业是意识操纵下的善恶和中性行为。唯识家认为,‘三界唯心’这句话是究竟了义,并非权宜之说不了义。以佛陀的这句话为根据,建立了‘境空识有’的唯识观。
对‘三界唯识’这句佛语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从发生学的角度解释此话,认为这句话是‘业创世’说的同义语。欲界、色界、无色界的器世界和众生都是众生共同和各自的业力形成的,业是无明心支配下的行为,从业的发生根源上说主体是心,故说‘三界唯心’。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解释,并不排除与意识相对的客观存在。另一种是从存在本质的角度上解释此语,认为‘三界’的本质是观念性的存在,没有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前一种解释出于中观派,后一种解释出于唯识派。但对观念性存在中的‘观念’,究竟是指集体观念还是个体观念呢?从经典唯识派的意向来看,是指众生的个体观念。例如在《菩提心疏》中说:‘虽然是一物,各见所不同,甲见为美色,乙见却相反。’对同一事物,美丑各见不同的事实,是唯识派否定客观存在的主要论据,众生各见不同,也说明了唯识的‘识’,指的是众生个体的识,个体的观念,并非集体的‘共识’和‘共同观念’。若承认众生‘共识’和‘共同观念’,就不可能产生对同一物件美丑所见各不相同的情况,若众生有‘共识’,对同一事物,大家所见相同,也就无法否定客观存在,因而,唯识说也就难以成立。
但从承认客观存在的中观派看来,没有个体意识为基础的所谓‘集体意识’,‘共同意识’是不存在的,把一切存在说成个体意识的反映和个体观念性存在也是与理相悖。不妨举个例子,例如说外境客观存在,仅仅是一个个体人的意识外观,或者观念性存在的话,那么,某甲未出生前和某甲死后,某甲所处的家庭环境和山河国土等是否存在呢?若存在,怎能说是某甲的‘意识外观’或者某甲的观念性存在呢?如果说不存在,就等于说某甲死亡的同时,整个世界也毁灭了。这符合事实吗?难道某甲未出生之前,某甲的父母亲也不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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