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证,即修行证理。「修」为「修行」,「证」为证理。《像法决疑经》曰:“一切众生本是佛,今亦修证还成佛。”传灯录(南岳章)曰:“修证即不无,染污亦不得。”禅源都序上曰:“闻谈因果修证,便推属经论之家。”
国宗局研究中心张训谋主任
国宗局张乐斌副局长一行访
怎样如法的拜佛?拜佛动作
在生活中修行,红尘中历练
在家打坐被家人干扰、参加
在帅小伙的诱惑面前我还是
药师佛七法会发愿文(戴季陶
五十生日感言(民国·太虚)
赞僧诗(清·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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