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卷一记载,色境有二种:显色和形色。显色指显现的颜色,有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等十二种。形色指物体的形状,有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瑜伽师地论》卷一,在显色、形色之外,增加表色,使得色尘的分类更加完备。即凡是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种种动作形态,明显的表现于外,可以令人看见的,称为表色。
由于六尘的关系,使我们在心里涌现好、坏、美、丑、高、下、贵、贱等分别妄想,故六尘又名“六妄”;能衍生种种执着烦恼,令善心衰减,也称为“六衰”;能劫持一切功德法财,因此叫做“六贼”。佛教特别举出六尘的过患,目的在于提醒修行者,要时时注意密护六根门头,不要被虚幻的外境所眩惑左右。
色是因缘和合而有的假色,它的自身并没有善恶的分别,它是我们的眼根攀缘外境所造成的结果。因此“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不一定美如西施,只不过是眼识妄起造作分别而已。其它如声、香、味、触、法等尘所以会令我们起惑造业,莫不由于其它五根、五识向外驰求执取,而产生种种贪染爱着的结果。
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谓色、声、香、味、触、法,它是为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情识之故。
一.色: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色尘。
二.声: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谓声尘。
三.香:谓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谓香尘。
四.味:谓舌所尝者,如咸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谓味尘。
五.触:谓身所感者,如离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谓触尘。
六.法:谓意所知者,如生灭善恶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谓法尘。
此之六尘,尚有其他六欲、六入、六处、六境、六贼等名义,兹不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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