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历过两次“占小便宜,吃大亏”的事情,可以作为各位的反面教材。
我在一次值班时,违反正常操作程序把玻璃门拦腰折断,但是我没有告诉领导实情, 推托是玻璃门的质 量不好,骗过了领导,因此我逃避了领导的责罚和赔款(几百元)。暗自庆幸。可是,我没想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在等待着我。没多久,我在骑摩托车时,被一群混混,故意用手碰我的车把,耍赖说是我碰了他们,在他们的要挟下,赔了1100元
。单位没让我赔钱,流氓却让我赔了更多的钱。逃过了单位的责罚,却逃不过反作用力。现在,我想出了一种补救措施,就是每次出差下乡,原本要向单位报销差旅费住宿费的,我都不报了,这样就能把该赔给单位的钱慢慢还清了。这是个好办法。如果今生不还清,来生就得成千上万倍的还,而且可能是做牛做马以畜生身还债,那就更苦了。2009年下半年,我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我老婆耍小聪明,占国家的便宜,我家是城市户口,按理是不能领取家电下乡补贴的,但是我老婆却投机取巧钻空子,不听我的劝告,就用我弟弟的 农村户口薄冒领了家电下乡补贴几百元,家电商场却睁一眼闭一眼。但是没想到,在今年(2010年)二三月份的一天,我老婆刚领取了一笔1000元奖金,却在回家的公交车上被小偷割破袋子全部偷走了。没有学习传统文化的妻子,于是怨天尤人,骂小偷。根本不知道是自己贪心,占国家便宜造成的。自己做了小偷 ,才有小偷找上你。占小便宜,吃大亏,贪它一斗米,失去半年粮。 真是:凶财,凶入必定凶出!国家没有惩罚你,自然规律却不会放过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人算不如天算。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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