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受过五戒的男居士,持戒非常严格,多年来从不破戒。
一天,他的亲戚娶媳妇,邀他前去饮宴,他觉得应去应酬祝贺,便前去赴约。因他是受了戒的居士,宴间便只吃素食,以茶代酒。座中有位朋友出于热情,一定要他举酒对饮,他婉言拒绝,而那朋友非要他喝一杯不可。实在推脱不掉,为不爽人情,他勉强饮了一小杯。这时,在座者见他饮了一杯,便纷纷强劝,他实在拗不过,饮了第二杯,又饮了第三杯。
因他从来不饮酒,此时三杯下肚,不觉酩酊大醉,心神昏乱,神志不清,忘却了自己是个受了五戒之人。在回家的路上,他看见一只母鸡,十分肥美,便顺手捉住,揣在怀里拿回了家。邻居的妇女不见了母鸡,一路寻到居士家中,居士见邻妇长得十分漂亮,便生邪念,酒后潜入邻妇之家,趁其家无人,奸污邻妇。邻妇怕羞不敢声张,任他所为
。他将邻妇奸污后,怕邻妇去告官,便将邻妇掐死灭口。邻妇丈夫回家,见到妻子被居士奸杀,便将居士告到官府。经过严审,居士不得不招供认罪,遂被判处斩首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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