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
讨,是一种索取或乞求的行为,债,是一种实务或行为的关系;概略底说,乃是于事务上一种寻究之程度也!
于债而言,有财务的,情感的;或者说是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关系。这种关系,必须是建立在权利和义务二者之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连佐证之人或物,皆可以不必存在,仅具有其行为关系,便可以成立之。
自古至今,人人都会担负起这种行为关系,无论是物质或精神的,或多或少,在所不免;祇是发生于主动或被动的差别相上。这种行为关系,往往是完成于自私的情绪作用中,不管未来的发展如何?!甚至毫无结果可言,仍以自私二字,而作为事务之始终,所必然影响的枢机。
因此,讨债在人们的生命过程中,由先行付出而后造成行为关系;由自私的生起而至自私的结束;而恒久不变地相续发展,直到生命了结之后,仍然遗下许许多多的憾事!
有谁?不欠也不讨的呢?!除非,他(她)的降临人世,从来就与「人」无有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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