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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图说121:决水放火以害民居

发布时间:2024-10-06 05:38:47作者:楞严经入门网
太上感应篇图说121:决水放火以害民居

经文:决水放火,以害民居。

【原文】

劫财杀命欲奔亡,弃伴宵行窜远方。

魂魂被褫逃不得,分明有路总茫茫。

注:祸之最惨烈者,莫如水火,虚焰之所焚毁,洪波之所漂荡,老幼丁口、衣饰、庐舍、田产、牲畜以及草木昆虫之类,片时靡有孑遗,见其危者,正当设法救援,而反决之放之,其罪弥天,万劫不赦。至地方长吏,有御灾捍患之责,倘因循怠玩,使民有漂没涂炭之患,视决水放火者,厥罪维均。

案:杜基为洛阳尉,城南午桥,有民家被放火,焚死数人,缉贼未获。忽一人踉跄至县门,驰出复入,如是着三。执而讯之,自供曰:“某名赛李逵,即杀午桥居民者。结伴五人,劫财物数百千,因放火焚之,令人不疑。其时正欲脱走,晨出道德坊南行,见有火六七团,大者如轮,小者如盘,四散遮之。遂北走,复有小火数团,直爇心中,乃自旋绕,驱入县门,知必不免也。”杜即遣差飞拿同伙,见五人在寓,神色如痴,足不能行,尽被擒获。内有一人面贴膏药,揭去验之,刺有斩犯二字。严刑鞫问,供曰:“某姓张名自祥,曾盗河工桩木,致堤溃决,淹毙居民。官司获住,拟斩监禁,乘便越狱,复与赛李逵同伙。”杜以决水放火,害及多命,与寻常杀人不同,奏请律剐。

【译文】

注:灾祸最惨烈的,莫过水火之灾,烈炎焚烧、洪水泛滥,所到之处,男女老幼、衣服房屋、田产牲畜,以及草木昆虫之类,顷刻之间片甲不留。见到这种危险,正该设法救援,若反而去决水放火,这是罪恶弥天,万劫不赦的

。至于地方官吏,本有防灾救灾的责任,倘若因循怠惰,玩忽职守,使老百姓遭受漂没涂炭之苦,和那决水放火的相比,其罪相当。

案:杜基做洛阳尉时,城南午桥有一户民家被放了火,烧死数人,未能拿住贼人。忽有一人踉踉跄跄来到县衙门口,跑出去又跑进来,这样往复再三,拿住审讯,自供说:“我叫赛李逵,就是杀害午桥居民的人。同伙的还有五人,抢了财物数百千,因而放火焚之,让人不怀疑。当时正要逃走,早晨出了道德坊往南走,看见有六、七团火,大的如轮,小的如盘,四散挡住去路。于是就回身向北走,又有小火数团,直烧心中,旋绕着赶我入县衙门口。所以我知道不能脱免了。”杜基立即差人捉拿同伙,看到有五个人在一所房子里,神色痴呆,迈不动步,都被擒获。内中有一个脸上贴着膏药,揭去验看,上刺有“斩犯”二字。严刑逼问,供出:“我姓张名自祥,曾经盗窃河工打桩用的木头,导致河堤溃决,淹死居民。官府拿住,判了斩刑监禁着。找了机会越狱逃出来,又与赛李逵同伙。”杜基以其决水放火害了很多人命,与寻常杀人不同,奏请朝廷判处剐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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