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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国学班”“读经班”,这就当上学了?

发布时间:2024-04-11 05:36:59作者:楞严经入门网
光明时评:“国学班”“读经班”,这就当上学了?

国学教育、读经班只要是合法的,也可以有。但底线是,这些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能替代义务教育。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通知》还明确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既然是义务教育,就具有强制性,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而学校也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相关规定是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要求。

近年来,云南、江西等地发生适龄儿童辍学的状况,当地政府便将辍学儿童的父母告上了法庭,用“辍学起诉”来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

有些家长将孩子送进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以替代在正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虽然这与让孩子辍学的形式不同,但是本质上是一样的。这些机构既没有举办义务教育的资质,无法保证开齐开足相关课程,按照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更谈不上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前不久知名歌手孙楠及妻子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就是因为他们让女儿从北京国际学校退学,转而将其送入位于江苏徐州某社会培训机构学习所谓的传统文化。

据调查,该机构并不具备开办学历教育的资质,但却提供了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教育,有不少小学、初中阶段的适龄学生在华夏学宫住校就读,其中高中教学一年学费甚至达10万余元。而其所谓的国学教育其实是伪国学,比如网友发现其中关于“女红”课程的介绍,几乎就是“女德课”的委婉式翻版。

江苏省教育厅在回应此事时,就明确表示父母涉嫌违法,义务教育法是强制执行的,每个孩子都必须接受国家的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允许培训机构开设面对中小学生的全日制课程

因为孙楠夫妇是名人,其送孩子去国学班的事成为舆论热点。现实中,一些家长因为各种原因,将适龄儿童送入由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国学班、读经班等情况并不鲜见。

家长让孩子接受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可以理解,家长的教育选择权也应该给予尊重,诸如国学教育、读经班只要是合法的,也可以有。但底线是,这些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能替代义务教育。

《通知》明确要严查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再一次给家长,给社会培训机构划定了清晰的底线。家长必须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培训机构也必须远离非法办学行为。

当然,实现这一点还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及时纠正、制止一些社会培训机构的非法办学行为。比如上述提到的华夏学宫,这些年来发展迅速,其非法办学行为如此明显,当地教育部门理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早制止其违规办学行为。

来源:光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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