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节 王县长毁像,护法神生嗔
煮云法师著
现在我说一个故事,证明我言不谬。在明朝正德年间,有一位江阴县的王县长,其人粗暴无比,素不信佛。有一天招集部下,官员皆不到,怒甚!那天正值附近观音寺做观音法会,寺中有一尊沉香观音像,很有灵异。是日全县的胥吏,皆在那里参加法会。这位县太爷侦查得悉,在盛怒之下,毁庙焚像。
不久县令入觐,中途忽然心痛不已,医药罔效。自知焚像获咎,迎请高僧,为其忏罪。僧曰:“大士普照十方,幻躯犹舍,岂为一像生瞋恨者?但护法诸神,欲彰现前之报,恐不免矣。”此县令果不治而死。我们从这个故事就知道那位军人,落海而死,皆是护法诸神的赏善罚恶。
奉劝诸位,你们宁可心中不信,切切不可加以侮辱和毁谤。佛菩萨虽然大慈大悲,大肚子包容。可是护法神的瞋心是很大的,恐怕容你不过,到了那时已经悔之晚矣。诸位今后当以此事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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