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仅是止恶,是消极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积极的善行;如果仅仅止恶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国,从北齐萧梁以来便提倡断肉食、不杀生,且放生的风气也从此渐渐展开,从朝廷以至民间,由僧众而至俗人,都以素食为尚。
历代政府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数日也定期禁屠;而从中央以至地方,或者为了祈雨禳灾,也都有放生禁屠之举。如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屠杀生命以祭祀宗庙;梁代慧集比丘自燃两臂,游历诸州,以乞化所得赎生放生;隋天台智顗大师发起开筑放生池,为被放的鱼类讲《金光明经》和《法华经》,又购买各类粮食饲予鱼鳖;陈宣帝时,敕国子祭酒徐孝克撰写《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师放生碑文》,这是中国有放生池及放生会记载的开始。此后由唐至宋及明,无不盛行放生。如唐肃宗时,刺史颜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铭并序》。
宋朝的遵式及知礼两位大师,也极力提倡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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