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狐的因果
百丈禅师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并随众散去。有一日却站着不去。师乃问:“立者何人?”老人云:“我于五百年前曾住此山。有学人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说不落因果。结果堕在狐狸身。今请和尚开示。”
师云:“汝但问。”
老人便问:“大修行人还落否因果?”
师云:“不昧因果。”
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师云:“我巳免脱狐狸身。住在山后。乞师依亡僧礼烧送。”
次日百丈禅师令众僧到后山找亡僧,众人不解,师带众人在 山后大盘石上找到一只已死的白毛大狐狸。斋后按送亡僧礼火化。
不落因果是过去没有造作类似的善恶业,不受善恶业报。
不昧因果是由于过去造作的善恶业还是受报,但清楚知道是由何业而受报果。
参禅修道之人,也不能免除宿业报应,差别在受报时,不再迷失于当下,不再妄生忧喜之心,坦然面对,谓之了业。(就如佛亦受报,同时向弟子开示因果使其觉悟尔。)
僧人向学人开示不落因果只是和不昧因果一字之差,罪受五百年的狐狸身。
若非百丈开示,难脱狐身。由此思之,讲经说法可不慎乎!(与同志学人共勉)
版权所有:楞严经入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