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妻魂附幼女 破凶案
亡妻魂附幼女
破凶案张桢是元朝时代的人,在江苏高邮担任县尹的官职。高邮有一个守城的千户,绰号叫做狗儿,家中有一妻一妾,妾向狗儿说了妻的坏话,狗儿就与妾一同把妻崔氏杀死,并将尸体埋在屋后地下,那知隔了一天,崔氏的怨魂,附在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身上,这小女孩竟独自跑到县尹衙门去,向张桢控诉狗儿与妾杀死崔氏的罪状,还说明埋尸的地方。张桢就率领了属下吏卒,到小女孩所说的埋尸之处,果然掘得崔氏的尸体,立即把狗儿与妾拘捕,讯明无误,处以极刑。(取材自元史卷一八六)
这位七岁小妹妹,面对县官控诉凶案。
此为正史所载,极为可靠,已故大科学家王季同居士,亦曾证实有怨魂作怪的事。在其所著佛法与科学的比较研究一书有云:
“无锡人贺康,办了一个蚕桑传习所,四川女子刘廉彬做他的帮手,大概因为两性的恋爱问题,刘廉彬吊死了,告贺康逼死她。初审判决了,上诉到苏州高等法院,贺康也就被提到苏州,拘留在司前街监狱里,监狱很优待他,许他在院子里散步,一天黄昏时候,他忽然倒在廊下,面色惨白,主管人赶紧把他救醒。醒后旁人问他是怎么一回事,他承认看见了刘廉彬。”以上是一位大科学家记载的近事,殊属可信。
或许有人要说,如果真的有鬼,岂不令人可怕吗?但是只要你不做亏心事,是用不着害怕的。倘若仍有畏惧的话,那么请你心中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也可毫无恐惧的。笔者写完本文,顷阅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台北市大华晚报第四版载云:“本市武汉大旅社经理姚嘉荐被谋杀案,因凶犯时常闹鬼,使本案得以顺利侦破,足可为杀人作歹者戒。”特附志于此,尤可为最近事实的有力证明。
版权所有:楞严经入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