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常住僧物是指什麽?
答:常住物共分四种:
一、常住常住物。如:寺院的殿堂、僧舍、土地等,只能用,不能分,也不能卖。
二、十方常住物。如:供僧人的饮食,体通十方,唯局本处。即是说,它属十方僧众所有,但只是在场的人才有缘享用。
三、现前常住物。某物只供施给现前僧人。如:有人到寺院问执事僧:“我想供养本寺院所有僧人每人一双袜子,请问这个寺院共有多少师父?”,这“袜子”即属“现前常住物”。
四、十方现前常住物。如:若僧人去世后所留物品,虽然属十方所有,但只限本处僧人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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