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譬喻之二
[原文]
菩萨布施不惜身命,如昔尸毗王以身施鸽。天帝释故往试之,知有菩萨志不。释语毗首羯摩天:“汝作鸽身,我当作鹰逐汝。汝便佯怖入王腋下。”
俄,毗首自返身作鸽,释返身作鹰,急飞逐鸽,鸽直入王腋下,举身战怖。
是时鹰住树上,语王言:“汝还我鸽,此是我食,非是汝有。”
王言:“我初发意,欲救一切众生,欲令度苦。”
鹰言:“王度一切众生,我是一切众生数。何以独不见悯,而夺我食耶?”
王答言:“汝须何食?”
鹰言:“我作誓,食新杀血肉。”
菩萨言:“我作誓,一切众生来归我者,一心救护令不遭难。汝须何食,当相给与。”
鹰言:“我所食者,新杀血肉。”
王即念言:此亦难得,自非杀生,则无由得。云何杀一与一?思惟心定,即呼人来,持刀自割股肉与鹰。
鹰语王言:“唯以肉与我,当以道理--令肉与鸽轻重正等,勿见欺也。”
王言:“持秤来,以肉对鸽。”
鸽身转重,王肉转轻。王令割二股肉尽,亦轻不足。次割两髋、两乳、胸背,举身肉尽,鸽身犹重。是时王举身欲上,乃与鸽等。
鹰语王言:“大王,此事难办,何用如此?以鸽还我!”
王言:“鸽来归我,终不与汝。我前后丧身不少,初不为法,而有爱惜,今欲求佛。”便扳秤上,心定无悔。
诸天龙神、一切人民皆共赞言:“为一小鸽,乃尔,是事希有。”地为大动。
毗首赞善:“大士真实不虚,始是一切众生福田。”释及毗首还复天身,即令王身还复如故。
求道如此,乃可得佛。
[讲解]
这个“尸毗王舍身救鸽”的典故是释迦牟尼的本生故事,也就是释尊成佛之前的事迹。
这里有三个人物:一个是尸毗王(释尊因地),一个是帝释天(也叫释提桓因,三十三天之主),一个是毗首羯摩天(又叫毗湿奴,三十三天主之一,司建立维护)。讲述的是两位天神以神通变化,试探尸毗王修行布施定力的故事。
如来以金刚不坏为身,以历劫不灭为身,那才是如来之真身。四大假合,幻聚幻散,聚则成形,散则为尘;若不布施,哪来的真身? 布施幻躯尽无余,方见真身不可坏。
世间之中,凡所有相,皆归坏灭,只有空不可坏。世间之中,空者为王,所以如来被称为“空王”,只有空才是世间之尊。“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可见,若要成佛,一定要舍身布施才行。若留得纤尘挂碍,万难成就。 布施有相身,方见无相身。
尸毗王舍身时,先舍股肉(大腿),次两髋(两胯),次胸腹,先舍肉,最后才是舍骨。这个过程可以看出,先从无关生命的之处舍,从软处(肉)到硬处(骨)。如是之舍,初修之时,似乎可舍可不舍,是软舍(智中含情之舍),是谓“肉舍”;最后不舍不行,是硬舍(无情纯智之舍),是谓“骨舍”。舍得这具骨,方是真布施。
以观心释之,舍身布施,无舍相可得,念念离相,即清净施义。不落五尘,无我相人相众生寿者,是为如来清净施义。若为色相所囿,性佛虽“大”,入于“囗”中,但成“因”字。果觉入于因地,虽大亦成三界之囚儿,通天彻地之能,灵光独耀之明,荡然不存矣!
以果地觉,处因地心,众生莫不如是。以佛眼观之,凡夫幻躯,原是四大,非关生死;死时为尸,生时为人,名虽不同,其体无二。禅宗观幻躯为“机关木人”、又曰“行尸走肉”,其中布施之义,与尸毗王无二无别。
既是机关木人,便是性海一沤,幻生幻灭,不出圆觉;虽生虽灭,不碍性天湛寂。布施到头目脑髓的地步,才能有幸睹佛一面。但见一面,万疑顿消。此佛是你本尊,释迦是你本师,本师千经万卷,不及本尊眉间白毫。大家努力吧!
这是“观心释”的应用,摄事入理。四阿含的修行目的是断见思惑,“见惑”是认识上惑障,因此也叫智障;“思惑”是情感上惑障,因此也叫情障。断见思,先从见惑下手,然后才是思惑。
四果罗汉中,初果可以完全断见惑,二果和三果是在断尽见惑的基础上部分断思惑,四果是断尽思惑。这是修行阿含的规律。可见,以破除认识上的错误为目的的断见惑是修小乘的基础。
居见惑之首的就是“身见”,其次才是边见、邪见、戒取见和见取见。如果不能破身见的话,那后面所有的一大串都是问题了。佛法是清净法,不是屠宰场,因此不要以相来看这种舍身的行为,因为布施也是清净法。
换句话说,破除身见就是舍身布施。因为你我之相、男女之相、少长之相、美丑之相,都是从这个“身见”滋生出来的。不以色见色,不以身见身,就是“大布施”。这是把“因”中之“大”跳出“囗”的桎梏,返本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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