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所有的灯泡的包装纸上都印着这样一句警告:Do notput that ob joct into your mouth!意思是不要把灯泡放进口中!是不是有点搞笑?有谁会神经病地把灯泡塞进嘴里?有一天,我和朋友谈到这个问题。他突然很认真地告诉我,有本书上也这么说,原因是灯泡放进口中后便会卡住,无论如何都拿不出来。
但对此我十分怀疑:我认为灯泡表面十分光滑,如果可以放进口中,证明口部足够人,因此理论上也应该可以拿出来。回到家中,我拿起一个灯泡左思右想,始终觉得我的想法没错。本着“人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精神,我决定证实一下。为此我专门买了一瓶食油,以防卡住拿不出来。一切就绪后,我把灯泡放进口中,不用1秒钟灯泡便滑入口中,照这样看,要拿出来绝无问题。接着,我轻松地拉了灯泡一下,然后再加点力,又把口张大一些,妈妈呀,真的卡住拉不出来了!好在还有瓶油……
30分钟后,我倒了四分之三瓶油,其中一半倒进了肚子,可那灯泡还是动也不动。我只好打电话求救,号码才摁了一半,才记起口中有个灯泡如何说话?只好向邻居求助,我写了张纸条便去找邻居MM,她一见我就狂笑,笑得弯下腰还流口水。半小时后,她还是挣扎帮我去叫了“的士”。司机一见找,也笑得前仰后合。在车上他不停说我的口太小,还说如果是他,就没问题。他的口真是大,但我好想告诉他,无论如何不要试。
在医院,我被护古骂了十多分钟,说我浪费她的时间。那些本来痛楚万分的患者,见了我都好像没病了,人人开怀大笑。医生把棉花放进我口的两旁,然后轻轻把灯泡敲碎,一片片拿出来。最后,他告诉我,下回不可再试,我告诉他我再也不试了。我想地球上一定没有像我这么白痴的生物了。
当我打开诊室的门,要离开医院时,迎面来了一个人,正是刚才那位司机,他口中正含着一个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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