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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四个等级

发布时间:2024-12-10 05:38:06作者:楞严经入门网
婚姻的四个等级

来源:《婚姻》作者: 张中行

世间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分等级,婚姻也是这样。以当事者满意的程度为标准,我多年阅世加上内省,认为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可意,可过,可忍,不可忍。”

“可意”的婚姻,就是称心如意。相貌、人品以及学历、才气、性格、爱好都“可意”。但这样的“十全十美”并不太好遇。有的是因为发现了对方的毛病而“不可意”,有的是因为遇到了“更可意”的而“不可意”。所以,婚前婚后都“可意”的婚姻,实际生活中并不多。

“可过”,就是虽不十分满意,但可以把日子过下去。张中行评价自己的婚姻,就属于“可过”这一级。这种婚姻状态,在现实生活中也最为普遍。虽有一些“不可意”,但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

“可忍”,就是很不满意,但仍处于能够忍受的程度。之所以要忍,一是另一半的错误,尚有回旋的余地;二是为了孩子和老人,不得不忍;三是如果“不忍”,自己找不到更好的出路。所以“忍”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

“不可忍”,就是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这日子没法过了。或者,对方给你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让你再也无法忍受;或者两个人都看着对方不顺眼了,在一起就是一种煎熬。到了这种时候,只有分开才能解脱。

无论婚姻处于什么状态,都应该精心经营

。因为爱情是两颗火花的碰撞,只有在摩擦中才能交融,在宽爱中才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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