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是梵语,也译为羯摩,意思是作法办事。原始佛教是非常讲民 主的,由于印度四姓阶级造成了社会的极度不平等现象。伟大慈悲的佛陀在教内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羯摩制度。佛陀规定,一大界范围内的僧侣要六和共住,舍弃一切出家前因社会地位不同而养成的阶级观念。
凡僧中事皆要作法成办民 主料理,即根据僧事的重要性釆取全民公决或有限代表制来协商处置,这个议事过程称作羯摩。作羯磨时,首先推举出一位羯摩师,就是住持会议的主持人。羯摩师过去又叫维那,羯摩结束后维那一职自动灭失。在羯摩时,维那首先让大家就这个羯摩的本身是否如法进行认定。
例如,参加这个羯磨的人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有相应的资格;应来未来者是否因合理的理由而请假(说净)。参加羯摩的人数和羯摩所处的地点是否合法。只有当这些先决条件具足圆满,而又无一“别众”持异议时,真正的羯摩才能开始。羯摩事务根据羯摩的内容和对象分别有人、事、法等不同。比如说有时是为了分供物,有时为了给某人受戒或为了处理犯戒的比丘等。
佛制羯摩法共158种,经中曰二十楗度。维那师将羯摩事由三白告众,然后就处理结果征询大家的意见。众中若有多人乃至一人对处理结果持反对态度者,此事亦复不能成办,改作它议。若有人无理反对者(故意捣乱)可先将此人摈出,羯摩继续进行。最后必须得到一个百分之百的圆满答案,这个羯摩才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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