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的本义既然是智慧与觉悟,那么,佛门就应该是智慧与觉悟之门,所谓佛门弟子即应是真正发心追求智慧与觉悟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出家弟子不等于剃个光头披上袈裟,在家弟子也不等于能吃素和烧香拜佛。这一切的形式至多只起一个表法的作用,倘若我们“心”不在佛门,那一切形式与事相都会失去它应有的意义。
真正意义上的佛门弟子其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切我们都得依三皈依和菩提心(密法则是四皈依,还得皈依自己的上师,上师即是三宝的总体象征)。所谓三皈依就是将自己的一切依止于佛法僧三宝,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的“皈”字是反黑为白,转染成净,把心地住于正念清净境界;“依”字则含有依靠、救渡、恭敬的意思。浅白地说就是,皈依佛是我们依靠佛陀的教育,皈依法是我依靠佛学的义理,皈依僧是我依靠佛门清净僧伽的引导和传法。所以这个三皈依绝不仅仅是指一种仪式,它更重要是指我们通过归皈住持三宝,达到皈依自性上的佛、法、僧三宝(密法中也有“内上师、密上师”之说)。自性三宝里的佛,代表实相、我以及众生本身就有的佛性,法则指一切关于实相的正知正见,是一切关于众生回归自性以及宇宙万物万有的究竟真理和智慧,“僧”是清净无染的意思,自性僧即是指我们自性是佛,本来清净无染。 因此,皈依三宝的根本是皈依自性的觉、正、净,它实则上不过是对真如实相的一种归位罢了。一个人发心修行,必是续自己的慧命,那第一步就应该是依止于三宝。正因为诸法无我,所以实则上又没有自、他之别,故皈依住持三宝与自性三宝是没有分别的。佛寺庙里的住持僧与我们自性僧同样本来清净无染,对此我们不别有任何差别心。一个佛弟子,无论在家出家,“心”出家才是最重要的(出离心),而身心俱出家则是最殊胜的。真正的出家人便是身心俱出家,他之所以剃度成光头就是表六根清净。他们的衣服又叫福田衣,是福德慧业的象征。由于他们是专职的修行者和传法者,因此,我们应无条件地恭敬真心修行与传法的出家人。 即使出家人中有的暂时显得并不如法,或各方面都做得不够好,那也是各人的因果各人了。一个佛弟子首先要自己做好,不必以己之长去度量他人之短。除了劝善以外,我们不应该由此谤毁佛门及真正的出家人。还不用说别的,单是出家人往那儿一站,单那身行头和模样就能表法、弘法(佛寺庙也是表法和弘法的)。我们由此才忆念起佛和佛法这么一回事,本身这已是功德无量的事了。因此,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将住持三宝和自性三宝看成是一回事,不必区别待之。我们随时接受佛法的熏陶,感受佛学的博大精深,努力回归自性,善待一切,同恭敬、供养住持三宝没有分别,都是种植善慧根,培植福德的表现。试想,古往今来,若没有出家人在寺庙里职业地主持佛法,弘扬佛法,佛法又怎么流布和传承呢? 当然,我们更要明白的是,不如法的出家人就不应算在清净僧伽之例,释迦牟尼也说过,末法时期坏他法者也是身批袈裟的伪出家人。在日常中,我们不时都会看到一些身着出家人服装的伪出家人,他们不时在街市吃肉喝酒,有的还会上门化缘要钱,算命消灾什么的,但他们中相当多的都不是真正的佛门弟子,大多是世俗生活中的江湖骗子。我个人以为,千切不要轻信他们,遇着胡搅蛮缠的,只管叫他背一些佛门的普通经文,背不出来的就一定是江湖骗子。背出来的就有可能是那些不守清规戒律的佛门“败类”了。 以上种种,我们在家修行的佛弟子千切不要妄自菲薄,主持正法应是每一个佛弟子的职责。况且,许多大菩萨现的还是在家居士相,如《无量寿经》上的大多数上首菩萨均是现在家居士相,而该经与末法众生又最为相应。象《维摩诘经》、《法华经》、《华严经》等大乘经典已明确告诉我们,修行无在家、出家的区别,也无男众、女众的区别。真正的修行者是如法修行者,与人暂时的“相”无关,一切都无自性,住于什么暂时的身份地位、善恶好坏和男女性别都是不如法的,修行最重要的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除了三皈依外,菩提心也是衡量一个佛门弟子的重要标准。所谓菩提心,就是指无条件追求大智慧和大慈悲的心。象药师佛、药王菩萨那种悲智双运,见众生疾苦便无条件帮助,令众生生欢喜,当机渡他入门修证佛法就是菩提心的体现。当然,菩提心是有许多层次的,它同修行人自身的修行境界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从根本上讲,真正的发菩提心是指发胜义谛菩提心,即对一切人一切事“无心而应”,即无我无众生之别,无法相无非法相之别,是“三轮体空”的大菩提心。修行人发这样的菩提心才最为殊胜,具功德也才最为圆满。 当然,我们凡夫自然一下子难以生出如此殊胜的菩提心,但日常中则应尽力以这种胜义菩提心来观照自己的行持,以拥有这种无上菩提心的情怀为乐,且做到如法修证,待用功渐深,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况且,换个角度看,对于善慧的行施者本身来讲,若不攒足善慧资粮,是没有一个修行人能够功德圆满的。所以从这个实际的效果上来说,虽然没人威逼我们,也无论我们乐不乐意行善积德,菩提心都是通往菩提路上的有力通行证……七觉支(Sambo jjhanga) “所谓的‘正觉’,就是指可以清晰地觉察到四圣谛。所谓的‘觉支’,就是指出世间道的智慧,智慧之道的构成因素。” 鸟儿首先是以蛋的形式从母鸟的子宫中分娩出来,其次是啄破蛋壳而出。当雏鸟的羽毛长齐了,它们就会离开巢窝,想飞往哪里就飞往哪里。同样的,在瑜伽行者的例子中,当他们成功地安立在“身念住”上,或者贯彻完成“禅定”功课的时候,可以先从累世轮回所带来的心灵混乱中解脱出来。其次是,当他们证得了“直观”,可以觉察到“名”、“色”、“蕴”等等,就可以从无知的粗劣状态中解脱出来。最後,当“七觉支”开发了,成熟了,瑜伽行者在出世间的智慧之道上,完全圆满了,羽翼丰满,证得了所谓“正觉”的智慧之道,因而可以从世间的庸俗状态解脱出来。他们从凡夫的境界中解脱出来,进而证得圣人出世间或涅槃的境界。 “七觉支”,分别是: 一、念等觉支。 二、择法等觉支。 三、精进等觉支。 四、喜等觉支。 五、轻安等觉支。 六、定等觉支。 七、舍等觉支。 “念的内在因素”(Sati-cetasika,译按:或译为“念心所”),计有“念住”、“念根”、“念力”、“正念道支”,这就是所谓的念等觉支。 “慧的内在因素”(Panna-cetasika,译按:或译为“慧心所”),“观神足”、“慧根”、“慧力”、“正见道支”,这就是所谓的“择法等觉支”。另外,慧的种清净道(译按:参见第五章的相关注解),开始是“见清净”,其次是“三随观智”、“十观智”,这些都称为“择法等觉支”。正如棉花的种子必须经过推磨整理之後、才能制造出棉花一样,修行人反覆以“直观智”观照五蕴的过程,就称为“择法”。 “精进的内在因素”(Vlriya-cetasika,译按:或译为“精进心所”),计有“正勤”、“勤神足”、“精进根”、“精进力”、以及“正精进道支”,这都是所谓的“精进等觉支”。 安立在“念住”之後,例如“身念住”,一旦观照、觉察的历程持续增加中,喜悦与快乐就会出现,这就是所谓的“喜等觉支”。 当内心的混乱、念头与思绪中止了,在修行的身心上就会经历平稳、宁静的过程,这就是所谓的“轻安等觉支”,它是“身轻安”与“心轻安”的内在因素。 所谓的“定根”、“定力”与“定道”的“禅定诸法”,就是所谓的“定等觉支”。另外,与“禅定”的功夫、“心清净道”有关的“遍作定”、“近行定”、“根本定”或“八正定”,以及与“慧清净道”有关的“空定”、“无相定”、“无愿定”,也都称为“定等觉支”。而伴随“直观智”或“道智”与“果智”而生起的“定”,就以“空定”、“无相定”与“无愿定”这些名词来称呼。 当修行人在“业处”的工夫还是缺少方法或系统,就必须多在身心上加以锻练;不过,一旦具备了方法与系统,修行人就可以自在了,不必限制在这种身心的锻练努力上。这种自在,就是所谓的“中舍性心所”(译按:平静的内在因素)。这就是“舍等觉支”。 当一位瑜伽行者可以充分拥有“七觉支”,就会在佛法内享受到一位沙门的喜悦与快乐,而这种喜悦与快乐是任何世间上的喜乐所不能比拟的,他就像转轮圣王一样,统领著四大洲、坐拥七宝珠,享有无可比拟的轻松与自在。 因此,诚如《法句经》所说的: “比丘入屏虚,彼之心寂静,审观於正法,得受超人乐。若人常正念,诸蕴之生灭,获得喜与乐,知彼得不死。”(译按:《法句经》第三百七十三、第三百七十四偈颂) 如果在“直观乐”(vipassana sukha)当所经验到的快乐与喜悦(这种乐是在“七觉支”中完成的),再分为二百五十六个部份、这每一个部份的快乐与喜悦都超过世间的国王、天人、梵天的快乐与喜悦,足见在“正觉”中的喜悦与快乐是如此的巨大。因此,佛陀也如是说: “诸味法味胜!”(译按:《法句经》第三百五十四偈颂) 有许多故事(译按:参见《相应部》觉支相应)提到,只要听闻到“七觉支”的偈颂就可以治疗大部份的疾病与慢性病。不过,只有当这些听闻者完整觉察到“七觉支”的意义,并且生起强大、清晰的信心的时候,这些疾病与慢性病才会痊愈。 以平衡的方式获得“七觉支”,这位瑜伽行者就可以肯定在“身念住”中不会出现缺陷,也可以保证他在“无常”、“无我”的觉察以及身心的能量当中不会出现缺陷。因为他的心灵可以在“三法印”中安立自在,他现在可以经验到觉察涅槃光明所带来的喜悦,这是他在以往无尽的轮回中,甚至是在梦中,从未出现过的。由於心灵喜悦与自在的缘故,他对於“业处”对象的观照可以非常沉静、稳定,而这种“平静”的境界是以正念的努力,从骚乱中解脱出来,并觉察到“无常”与“无我”、激起能量,才会生起的。 以上所述与“七觉支”的境界是相互协调的,而且他们个别的功能也是特别清晰。就算是在普通的修行境界,从安立“身念住”的刹那开始,例如“正念”的“诸法”,就被视为“觉支”。 当佛陀开示必须修习“七觉支”,就被视为“觉支”。 当佛陀开示必须修习“七觉支”,是如此说的: “修习念等觉支, 远离依止, 远离贪念依止, 灭尽依止, 最後般入涅槃, 修习舍等觉支, 远离依止, 远离贪念依止, 灭尽依止, 最後般入涅槃。”(译按:参见《论藏》《分别论》第十品分别觉支) 其意义是,在一般的方向上,安立“身念住”的历程(例如:呼出与吸入),就等於是安立“七觉支”。有关“七觉支”的个别安立,参见《分别论疏》。(Sammohavinodanl-Atthakatha《分别论注释》第一品 Suttanta-bhajanlya- Vannana)。 上述巴利文句的意义是:“一位修行人应该修习‘念等觉支’,他依靠著一切活动、焦虑、渴望、贪婪的止息,或者轮回之苦的止息,以及放弃四种所依的基础(译按:四种所依是指,执著感官的快乐、执著心的污染的激情、执著行为的功德、执著身体的五蕴)。” “远离依止”(viveka nissita)、“离贪依止”(viraga nissita)、“灭尽依止”(nirodha nissita)是指,“不会向往‘有的成就’与‘财的成就’,而是会摧毁今生当中潜在‘身见’的大部份领域,因而从轮回中解脱出来。”“成就依止”(vivatta-nissita)是指,念念无间地从感官的执著中解脱出来,“觉”、“觉支”与“菩提支”的意义都是一致的。版权所有:楞严经入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