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入门网

《学佛群疑》四

发布时间:2019-10-15 10:07:01作者:楞严经入门网

  16、消灾、延生是可能的吗?

\

  佛法所讲的因果,就是指自然力的平衡。灾难现象的发生或幸福的来临,就是因果的酬偿。善因的酬偿是富贵寿考,恶业的酬偿是灾难病危。所以从佛法的观点而言,消灾、延生的最好办法,是为善去恶。  消灾、延生的原理,在于忏悔及发愿。应该接受的果报,必须接受;但是在忏悔心生起之后,愿心发起之时,未发生的果报也会跟著转变。这好像犯罪的人,在受审之时,若承认犯行而有悔意,并和法官合作的话,法庭对他的判罪量刑会减轻。古有戴罪立功、将功赎罪,今有判缓刑而不收监执行,有不起诉处分,还有庭外和解等,都是虽有罪行的因,而能转变了犯罪果报的例子。  祈求消灾、延生的人,不会一边祈求,一边继续造恶,这即是忏悔。而且以做佛事的诵经、拜忏、布施、供养来求消灾、延生,便是对沦于鬼神道中的宿世冤家债主,用佛法开导,使之心开意解,脱离苦趣,不再索还旧债。再者,由于发愿的力量,而将未发事件的因素改变。若继续做恶,便和灾难的原因相应,若弃恶向善,便消弭了灾难的因素而远离灾难了。  所以,发愿、学佛、修善,能够改变未来的命运。当然,其中有佛法不可思议的力量在;经中说,皈依三宝即有三十六位大善神来做护持,求愿消灾、延生的人,既皈敬三宝,当然也有善神护持。由于无始以来,善恶因果循环不已,而且复杂之至,恩恩怨怨,彼此交错,谁先欠谁,一般众生乃至于罗汉都难辨明;若以佛法的力量和护法善神的庇佑,应受的果报,也不一定非受不可。例如富贵者不会和贫贱之人计较小债而急求偿还,当宿世的冤家,超生离苦之后,心头的怨恨消除了,便不再以冤报冤了,这就是消灾和延生的道理。------------------------------------------------------------------------  17、加持的功用是真的吗?  佛教的教法可以涵盖许多不同内容的层次,从民间信仰的层次、高级宗教的层次、哲学的层次以及到达实相无相的层次。  若从实相无相的层次而言,这是佛教的根本,也是佛教的基础,因为佛法主张离欲、无所求、无所依、无所执著才是解脱;不执著有无、善恶、嗔爱、得失等任何一边,故称为佛法无边,称为究竟自在;所以,也就无须求取加持或给予加持。  但是人间属于凡夫的世界,虽然以知识能够理解无求、无欲的解脱境界才是究竟自在;然一旦遇到身心的病障、家人的灾难、事业的不顺,就会自然而然期待外力的支援、神力的加持、佛菩萨的救济。因此,加持虽非佛法的究竟,佛教为了接引方便,和适应大众的需要,并不否定和反对加持的信仰和作用。  加持的功能,来自咒力、愿力和心力。持咒功力深厚的人,咒的本身产生了感应力,能够感通鬼神,协助并加持人;愿力强的人能够以发愿心感通诸佛菩萨以及护法龙天的护持和救济;心力强的人可以直接影响被加持者的心向,加强他们的意志,转变他们的观念,所谓逢凶化吉、消灾、治病,都是以精神的心力为主宰。  加持的力量,即是转变被加持者的心,也就转变了他们的力量。所谓神力的加持,主要在于帮助被加持者安心、安身而度过难关,加强他们的勇气和毅力面对现实,不是叫他躲债、逃债、逃避现实。当然,可由加持力来缓和、缓冲当面的压力和冲击,然后借力化力,以化解冲击和压力于无形。  从民间信仰的层次而言,加持力属于他力而非自力,那就是以加持者的心力、愿力及咒力直接来解除被加持者的问题,这是一般人所共同企求和信仰的。因为不须自己的修持,不须付出相对的代价,就能解决重大的危机,这也是民间的鬼神信仰普遍的原因。可是,累次的加持,只能阻挡祸患于一时,不能解决问题于永久;好像托庇于权威人士的势力,而逃避黑社会或债主的追索,当庇佑的势力消失或失势之时,灾难会再度降临,再且变本加厉。  佛法则不然,如为冤孽、宿债所困扰、障碍,则以加持者的慈悲力和修持力来感化、疏导那些冤家、债主的仇恨、执著、报复之心,使之脱离委屈而转生善道,被加持者也就因此而得到消灾免难、吉祥如意的效果。不过事后,必须归依三宝、修持佛法、造福众生;否则会再造恶业,重受苦果。  有人持大悲咒于水中,有人以咒愿力或祝福加予念珠、法物乃至于普通的物品上,而使之成为有治病、避邪、安宅、降福等的灵物。这是由于咒愿力以及加持者的修持力、福德力、心力,而使被加持的物品产生力量。但是依加持者的功力深浅,使得被加持物的时效有长有短,属于感应的范围,只要如法修持,就能做到,是纯他力的。但如果被加持者自己不修行,就等于向银行贷款,受过加持之后,虽有一段时间的幸运,过了不久,问题更多,债务更重。因此,加持只是一种方便,不是根本办法。------------------------------------------------------------------------  18、大修行者能代众生消业吗?  是的,有人作如此说,大修行者能代替有缘的众生受报。比如有人说,虚云老和尚遭受云门事件,拷问毒打,遍体鳞伤,几乎致死,是代全大陆的中国人受难。又有说某某大喇嘛或转世者因害某种痛苦的疾病死亡,是为了替代全人类消业。或者某某大修行者,以种种苦行,如冬天雪中卧,夏天烈日下坐;或用其他的人为方式,来折磨肉体,为了祈求某些人或人类大众的平安、健康。其实这都是似是而非的见解,不是佛法的正见。  佛法所讲的因果,是众生共同的,各自造作不同的别业受别报,多人造作相同的共业受共报;造恶业受苦报,造善业受福报。例如众人都吃饭众人都能饱,众人不吃饭众人皆饥饿;一人吃饭不能使得众人皆饱,一人不吃饭也与众人的饥饱无关。所以说,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业各人消,正如《地藏经》说:「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  大修行者的修行力量,的确能够影响其他的人:在某地有一大修行人,那地方的大众都会受到益处;某时出了一大修行人,那一时代的人都会受到帮助,那是大修行者行持力的感应及其言行的感化,使得大众趋善避恶,使得鬼神调柔护持;但这也是由于当时、当地众生的福德所感,而有大修行者出现,不是大修行者能代众生消业。  如果大修行者也发生灾难、恶疾,那有两种可能:一是圣人示现凡夫相,视同凡夫,受灾受难,是为了能接近凡夫大众,感动凡夫众生;二是因为大修行者本身的业报所感,最后身的佛及罗汉还要受报,何况是一般凡夫阶段的大修行者。有的是因精进修行,使天魔恐惧,或往昔的冤家债主现生于神鬼道中者发愁,唯恐大修行人,出离生死之后,不再受其控制,无法索取所欠的债务,因此而有种种的大魔难、大疾病,纷纷降临。也有由于大修行力,使得应堕地狱、畜牲、饿鬼的罪报,而以人间的灾难、疾病来抵偿,称为重罪轻报。所以大修行者的灾难、疾病都是好现象,不过不是为了代众生消业障。  至于代受果报、代消业障的观念,是沿袭神教的思想而来。比如,耶稣基督是代世人赎罪而死于十字架上;中国的民间信仰也相信菩萨能够代众生消业障,比如,相信药师佛既号称「消灾延寿」,必能代众生消业,或认为地藏菩萨入地狱度众生,也就是为了代众生消业;更有人为了父母及亲人的消灾、延寿,而有发愿自己吃素、出家,或者减寿、借寿等的信仰,这些观念和做法虽出自一片好心,但和根本佛法的因果律却不相应。  我们只能以行善、持戒以及大修持的功德力量回向众生,使众生获益;就像是用镜子接受到阳光,折射至黑暗的所在,使得本是黑暗之处,也能得到光明一样。可是如果是盲者,还是看不到光明的;能见到光明的,还是因为他有眼睛,那便是说本具善根的人,才能得到大修行者的帮忙。所以,佛教对于非理性的苦行以及借寿等的迷信行为,不予赞成。  有人认为修行人或者是通灵的灵媒,能够为人消业、治病、赶鬼、驱魔,这在民间信仰的层次,的确受到肯定。但是佛说定业不可转,该受的果报,必须接受;民间信仰的宗教力量,虽也能够有若干的功效,但是不能够解决根本问题。  用咒术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可为他人的业障做一时的阻挡,但是如果阻挡太多,或勉强阻挡,施术者或修行者的本身就会受到反击而致疾病,甚至死亡;那好像是用三合板去阻挡山洪爆发,必定也将被洪流冲走,这不是代众生消业,那是他自己造业而受到果报。因他违背因果,虽存心做好事而使人家暂时不受报,事实上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决没有造了恶业,而能不受恶报的道理;违背自然,即是违背因果。  不论以咒术的神王之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助人,必须基于相对的原则,那就是受助者的善根以及心向的转变,加上修行者的咒力或心力才能产生正面的效果,那叫感应道交;这还是在合理的原则下,所产生的效果,不是代为消业。------------------------------------------------------------------------  19、持咒有用吗?  咒的作用应该是被肯定的;它是用特定的音符和特定的语句所组成的符号,代表著特定神明或佛菩萨的尊称和力量,从原始民族的宗教起即已发生。  咒语的出现,一般是透过所谓通灵者的媒介,由神灵所传授,而为民间所采用,不论东西方,都有咒语的流传、使用和信仰。在中国民间,符咒并用。符是用笔绘成的符号,也是代表特定神明的灵力,所以,遇到一些小不如意事,以现代人所称的民俗治疗法,也可以产生疗效,由所谓民间信仰的符咒力达到驱邪、避凶、趋吉的目的。  在释迦世尊时代,也有少数弟子采用类似的咒术,而为佛所不许。佛灭之后,佛教徒的分子渐渐复杂,有些本来就是外道的咒术师,皈依三宝而出家为比丘,故在《四分律》卷二十七、《十诵律》卷四十六等,有用咒治病的记载。然依根本佛法,应该是有病看医生,有灾难要忏悔、存善心、做善事,才是逢凶化吉、解冤释结,消除业障最好的办法,所以,原则上并不重视咒语的使用。(请参阅拙著《世界佛教通史》二一五及二一六页)  可是,以同一种特定的语句反覆地持诵,便会产生咒的力量,其中固然有代表神明的灵力,重要的还是持诵者的心念集中之力。所以,持咒者持诵越久,效验越强;如果能够专心一致,反覆持诵同一咒文,也能达成统一身心,从有念而至无念的禅定效果。所以,后期的佛教,也不反对使用持咒的法门,并且由于梵文的咒有总持的意思,就是以一咒的咒法,统摄一切法,任何一咒语,只要修之如法,持之以恒,都有相当大的效验。主要是因持咒兼带持戒、修定,产生慈悲心和智慧力,必然能够去执著而消业障,这样也必定能感通诸佛菩萨的本誓愿力。  因此,什么叫咒王?以总持的意义说,任何一咒,持之得力,都是咒王;除了邪法、邪咒,用来损人利己,或者是报复、报仇、泄愤等以害人为目的的咒术之外,都可以持诵。  早期的中国佛教,也不重视持咒,如果持咒便被称为杂修、杂行,故虽早在魏晋时代,就已译出了「孔雀王经咒」;而「大悲咒」则在唐高宗时代就已翻译成了中文,这都是密教最初传入中国的事。但直到宋朝,才被天台宗的四明知礼大师予以提倡而普及。「楞严咒」在晚唐时期,即已流传于中国,却到了宋以后,随著《楞严经》的普遍受到重视,才被各寺院所持诵。到了明末之际,所编成的《禅门日诵》课本里面,开始收有许多的咒语。  因此,在唐、宋时代传到日本的佛教,并不流行咒语,除了密宗之外,也并不重视咒语,他们的净土宗专门念佛,禅宗专门参禅,天台宗专门修止观,对我们近代的中国佛教,大家都兼修持咒法门的现象,日本佛教界会感到很奇怪。但是,在中国民间因持大悲咒而得感应的例子,相当显著,所以,我们不可反对持咒法门。  现在佛教所用的咒语之中,多半是神天的名字,和代表神力的尊号,这是因为大乘思想,将一切善法的力量和产生功德的作用,都视为佛菩萨的权现和化现,所以将一切神王、鬼王视为佛菩萨的代表。既然是佛教所用的咒语,一定有佛菩萨的名号在内,也有皈敬三宝的语句在内,不过是用梵音的直译,而不是用汉语的义译。比如说:「南无佛陀、南无达磨、南无僧伽」,便是皈敬三宝的梵语,如果持诵「南无观世音菩萨」,那就成了语意明了的咒语。  真正持咒的人也讲咒音,最好是以梵语的原音发音,而且每一个音节在印度都有它一定的意义和作用,所以,今人有说「阿(ㄛ)弥陀」的ㄛ最好能发音为「阿(ㄚ)弥陀」不无理由。但是一切修持法门,以心为主,音声是其次的,千百年来中国人念「阿(ㄛ)弥陀佛」,并没有发生什么不良的后果或作用,也没有因此而打了折扣的记录。大悲咒也是一样,今天的西藏人、韩国人、日本人、越南人和汉人都持大悲咒,发音彼此各异,可是也能收有相同的效应。  所谓咒语的密付、密传,是那些被西藏佛教列为高层次的密法,即瑜珈密及无上瑜伽密,有他们一定的仪轨和修法的程序,重于心理的引导,故需要师师相传。普通运用的咒语则不需要。  今日的附佛法外道及自称上师的神鬼教,都有密法密传之说。在印度的各派外道中也有这种现象,比如现在流行的超觉静坐,就有它的字诀密咒,台湾的一贯道也有五字诀。对正常的社会而言,这种密法的流传,是不健康的现象。------------------------------------------------------------------------  20、佛教相信在劫难逃、在数难逃之说吗?  佛教不相信定命论,但是相信因果论。因果是可以改变的,过去已造的因加上现在的因,可以改变它的结果。但是佛说:定业不可转,重业不可救。所谓定业,是造了极大的恶业,如五逆──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僧、出佛身血;又如毁谤三宝、杀人越货、纵火决堤、强暴妇女等重大的犯罪行为,都是不可变转的罪业。因为这些行为不仅造成他人生命的丧失,并长久影响社会的安定,所以必须受报。  古来已有「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的谚语。杀生太多,不免引起战争,而相互的残杀与斗争,则会招致兵荒马乱、十室九空、哀鸿遍野等劫难。  「劫」是时间或时限的意思。恶因若累积到某种程度,便会发生某种灾难,有的是区域性的,有的则是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但看造业人数的多寡和所造之业的轻重而定。今生造业不一定今生受报;但在过去世中,于不同的地方,各人造了某类的恶业之因,就会在未来世中的某个时代的同一环境中,受到相同的恶报。  「数」不是佛学名词。屈原于《楚辞》的〈卜居〉内有云:「数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此数是指占卜之术数;《书经》的〈大禹谟〉则云:「天之历数在汝躬」,以及收录于《文选》应璩所撰之〈与曹长思书〉一文内又云:「春生者繁荣,秋荣者零悴,自然之数,岂有恨哉!」这些都是讲天理、命运或气运之说。而将之与佛教的「劫」字配合,便产生「劫数」之说了。  佛教所讲的「劫」,是梵语「劫波」(kalpa) 的音译,指非常长的时间过程,其有大、中、小劫。所谓小劫,若用比例来说,如果人类寿命最长可达八万四千岁,最短仅得十岁,那么,从八万四千岁起每一百年减一岁,减到只剩十岁,再从十岁起,每一百年加一岁,加到八万四千岁,如此一减一加的历程,总称为一小劫;二十个小劫为一中劫。众生所居住的世间分为成、住、坏、空四个阶段,每一阶段是一个中劫;四个中劫成一循环,是为一大劫。  据佛经所说,只有「住」的阶段有众生活动,其他三个阶段,众生应是迁到他方世界去。而在还没有迁出之前,遇到「坏」的阶段开始时,会有大火、大水或大风等的灾变发生,称为「劫难」,能把物质世界以至禅定世界全部摧毁。尚未脱离这个世界的众生,就是在劫难逃。劫难之后,如果业报未了,业识──生命的主体,即转生他方世界继续受报;如果业报已了,不待劫难到来便生佛国净土,从此超出三界,永远不再遭受劫难的摧迫,称为「出离苦海」。当然,若不修行佛法,要想脱离这样的劫难是不可能的。  民间传说的在劫在数,虽和佛法相关,却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知无法逃避而不知如何超脱。所以民间每经一段承平时代,便丧失忧患意识而形成歌舞升平、生活糜烂、道德堕落和思想腐败等现象,某些预言就会因此传出而呼告大众:将有天灾人祸、战乱等发生,会有多少人死亡等等;甚至危言耸听,说死里逃生的人少如漏网之鱼。其中有些预言说这是无可挽回的事情,但也有若干预言呼吁社会大众及时端正人心,劝恶向善,回头是岸,以挽救劫难于临头。这些预言大致是出于民间信仰的有心之士,也有的是出于佛教徒的化世方便。  有些人士基于在劫在数的观念,以为那些杀人魔王的出世似乎也有道理,即不是他们要杀人,而是被杀的人需要他们来处理,否则善恶因果报应之说就无法完成。这种说法必须纠正,如果说魔王是应众生须受劫难而来,则好比是刽子手行刑杀人,是执法而非犯法造罪。其实,既被称作魔王,就算是造罪而非「替天行道」的执法行为,唯有自然的灾变及人力无从抗拒而遭的劫难,始为「天数」。所以,魔王杀人,恶业极重,也是要受恶报的。  如果是来自火、水、风等的天灾杀人,则是自然的报应,其中没有人格的魔力或出于某些恶人的意欲,乃是造业者直接受报。所以在佛经中只有说火、水、风等自然的劫难,没有说由魔或魔的代理人来执行众生的恶报。因为被魔王杀的人,虽然很可能是罪有应得,但也可能是出于魔王的一时愤怒,或出于恶人的偏激疯狂,甚至会促成更多人假借替天行道的名义而涂炭生灵,这样不仅不公正,也给宵小犯罪做恶的口实,所以,佛教不赞成以魔王代替自然灾害来杀戮众生的说法。  众生为了逃避劫数,必须修学佛法。修五戒十善能免除三涂之苦,即刀兵、水火和地狱诸苦;修禅定能暂时免除内心烦恼之苦;若能开悟而得智慧,即可出离三界的生死之苦。如果自己没有信心修好五戒十善及禅定智慧,也该多念阿弥陀佛,发愿往生西方阿弥陀佛的极乐世界,同样可以出离生死的范围。可惜众生只畏苦果,而不知避恶因。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即时去恶向善,广种福田,修学佛法,发菩提心,求成佛道,如此即可免遭受未来的劫数之难。

\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楞严经全文

  • 楞严经拼音

  • 楞严经讲义

版权所有:楞严经入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