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明集》,十四卷,南朝梁僧佑律师(445-518)撰。师建业(江苏)人,俗姓俞。幼入建初寺礼拜,欢喜乐道,不肯返家。父母怜其志,听许入道,师事僧范。十四岁,家人密为访婚,佑知而避,至定林寺投法达法师。及年满受具足戒,执操坚明,又随法颖深究律部,竭思钻求,无懈昏晓,遂精通律部。
齐竟陵文宣王每请讲律,听众常七八百人。齐永明中(483-493),奉敕入吴试简五众,并讲《十诵律》及受戒之法。凡所得信施,皆用以资助定林、建初二寺及修缮诸寺,并举行无遮大会、舍身斋等。又造立经藏、搜校经典,使寺庙广开法言无坠。深受梁武帝敬重,有关僧事硕疑,皆敕师审决。晚年罹患脚疾,敕听乘舆入内殿,为六宫授戒。着有《出三藏记集》、《弘明集》、《释迦谱》等,僧俗门徒达一万一千余人。 本书收录东汉以来,至南朝齐、梁五百余年间,阐明佛法的护法论集,共五十七篇。《出三藏记集》中,唯作十卷三十三篇,其后补足成十四卷五十七篇,唐代道宣律师据之撰《广弘明集》三十卷,为本书的续篇。 汉魏之世,出家沙门仅限于西域人;自东晋以后,中国人出家者渐多,塔寺的建设颇耗国费,又值战乱多事之际,为政者且常将大量人力、财力奉归佛教,因此东晋时代遂有沙门还俗、礼敬王者等问题发生,成为政治上的论难。以儒家观点而论,出家剃发、沙门不敬王者等,均是违反先王礼俗、国家法度之事;此外佛教教义,如“佛陀实在”及“因果报应”等说,亦大反先王周孔之训。庐山慧远门人对于此类排佛问题虽加反驳,然魏晋以来盛行神仙不死之术,与崇尚老庄虚无自然等玄学思想,所以魏晋时代的佛学家每每采用老庄之语来解释佛教的义理。至宋齐之际,道家模仿佛教,着成不少伪经,想藉此通于佛教。另如慧琳的《白黑论》、顾欢的《夷夏论》、张融的《门律》等,则宣扬“道主佛从”之论。此外,齐梁间又流行“人死神灭论”,否定佛教的“识不灭论”。 僧佑晚年体衰多病,然犹致力护法,凡有益于三宝之事,无不加以编录成书,例如本论集即是对当时世俗排佛的解答,并举儒道的典故来说明佛教的义理。所谓弘明,是弘道明教之意,如序文载:“道以人弘,教以文明,弘道明教,故谓之《弘明集》。”前十一卷是答覆儒、道的批判,而彰明儒、释、道三教的异同;后三卷则积极阐释佛教教义。本书极易为一般人所理解,是研究六朝时代思想,特别是了解当时儒、释、道三教交流的重要资料。 据后序所载,作者撰写本书的目的是为破除世人之疑惑,即: □疑经说迂诞,大而无征。 □疑人死神灭,无有三世。 □疑莫见真佛,无益国治。 □疑古无法教,近出汉世。 □疑教在戎方,化非华俗。 □疑汉魏法微,晋代始盛。 僧佑律师谓世人以此六疑,信心不树,将溺宜拯,故较而论之。 兹将各卷辑录内容介绍如下: 卷一:收录《牟子理惑论》及《正诬论》。 □《牟子理惑论》,又称牟融辨惑。一卷三十七章。东汉末年苍梧太守牟子博 撰(一说牟融)。本论旨在融和儒、释、道三教思想,采问答形式,针对当代对佛、道、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沙门剃发、捐财、弃妻、人死神不灭、生死等,所产生的疑问,一一加以答辩。其中多引孔、老之书以论述佛教与儒家、老庄思想并不相违背,对后世影响颇大。是我国早期论证佛教教理的著作,也是研究佛教传入我国初期历史有参考价值的重要资料。 □《正诬论》,未详作者。是作者针对世俗非难佛教禁杀生;断婚姻,使无子嗣;建寺塔;又诬以祸福为佛所作,并举笮融事佛而见杀等论;一一为文驳斥,以破邪显正。 卷二:收录《明佛论》。本论又作《神不灭论》,晋代宗炳撰。阐明二种神不灭义,即轮回的神识不灭、法身的神识常住。此外,宗炳又结合轮回的本体神识与法身的神识,阐述人于轮回过程中渐次断除烦恼,则轮回的神识也能还复本来清净的神识,即可返还法身而成佛。 卷三:集录《孙绰喻道论》、宗居士炳答何承天书《难白黑论》二篇。 □《孙绰喻道论》:本论主张佛儒一致。说明我国历代亦有报应说法,与佛教因果业报说,仅说法有异。又主张出家为大孝,佛教十二部经,有四部专以劝孝为事,故与周孔之教,以孝为首,并无不合。 □宗居士炳答何承天书《难白黑论》:南北朝时,治城沙门慧琳撰《白黑论》一文,主张形体一旦凋弊,则心神亦随之散灭。其时衡阳太守何承天亦撰《达性论》一文以呼应慧琳之说,并陆续撰文以代慧琳答辩。庐山慧远门人宗炳遂着此论以痛斥二人论点之谬。 卷四:集录何承天《达性论》、颜光禄延之难。何承天撰《达性论》,主张神随形灭、天命,批判佛教的报应说;颜延之着《释何衡阳达性论》等文,与何承天往复论诤,并以佛法之观点驳斥其说。 卷五:集录罗君章《更生论》、郑道子《神不灭论》、远法师《沙门不敬王者论》(五篇)、远法师《沙门袒服论》(何镇南难并答)、远法师答桓玄《明报应论》、远法师因俗疑善恶无现验《三报论》。 □《更生论》:论述天地所以运行不止,生生不息,是因为更生的缘故,主张神识不灭。 □《沙门不敬王者论》: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的理由。首先于序论中叙述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论述佛教出家的本质,强调出家的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死,而精神永不灭绝。本论中,显示佛道的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的权威丝毫不让步。 □《沙门袒服论》:说明佛教礼仪异于我国传统之制,对此,何无忌(镇南)作《难袒服论》以难破慧远之说。 □《明报应论》:说因果报应的不妄。 □《三报论》:孝武帝太元十九年( 394)顷,戴逵撰《释疑论》,怀疑佛教因果报应说;慧远法师乃作此论,为世俗解惑。谓业有三报:即现报,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来生便受;后报,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 卷六:收录道恒法师《释驳论》、明僧绍《正二教论》、周剡顒难张长史融《门律》、谢镇之析《夷夏论》。 □《释驳论》:道恒法师为驳斥当代对出家人的垦殖田圃,自给自足,寺庙壮丽,乃至抵掌空谈,坐食百姓等种种非难,以自问自答的方式,着本论以斥之。 □《正二教论》:有道士顾欢撰《夷夏论》辩论佛道二教之异同;僧绍着本论以明释、道之区别。 □周顒难张融《门律》:由于张融作《门律》,倡佛、道二教一致,因此,周顒为文与之往复问难。 □谢镇之折《夷夏论》:南齐顾欢撰《夷夏论》,辩论佛道二教的异同;谢镇之作本论驳斥之。 卷七:集录朱昭之难《夷夏论》、朱广之谘《夷夏论》、慧通法师驳《夷夏论》、僧敏法师《戎华论》。以上诸论均是驳斥顾道士《夷夏论》之作。 卷八:集录玄光法师《辩惑论》、记室刘勰《灭惑论》、僧顺法师析(折)《三破论》。 □《辩惑论》:论述道教禁经上价、妄称真道、合气释罪、侠道作乱、章书伐德五逆;畏鬼带符非法之极、制民课输欺巧之极、解厨墓门不仁之极、度厄苦生虚妄之极、梦中作罪顽痴之极、轻作寒暑凶□之极等不如法事。 □僧顺法师析《三破论》:《三破论》是道士假托张融的名义所作,谓佛教“入国而破国,入家而破家,入身而破身”,因此,僧顺于本论中,以十九项论说批驳《三破论》的妄谬,指出道教的错误主张。 卷九:集录《大梁皇帝立神明成佛义记》、《萧琛难范缜神灭论》、《曹思文难范缜神灭论》。 卷十:集录《大梁皇帝□答臣下神灭论》、《庄严寺法云法师与公王朝贵书》(并公王朝贵答)。 卷十一:集录《何令尚之答宋文皇帝赞扬佛教事》、《高明二法师答李交州淼难佛不见形事》、《司徒文宣王书与孔中丞稚珪释疑惑》(并牋书)、《恒标二法师答伪秦主姚略劝罢道书》、《僧□僧迁鸠摩耆婆三法师答姚主书停恒标奏》、《庐山慧远法师答桓玄劝罢道书》、《僧岩法师辞青州刺史刘善明举其秀才书》。其中,后四篇是说明有志于道的贤士,为法忘躯,不为世俗权势所屈。 卷十二:收录《习凿齿与释道安书》、《谯王书论孔释》、《张新安答》、《郑道子与禅师书论踞食》、《范伯伦与王司徒诸人书论道人踞食》、《释慧义答范伯伦书》、《范伯伦与生观二法师书》、《论踞食表》、《尚书令何充奏沙门不应尽敬》、《桓玄与八座书论道人敬事》、《桓玄与王令书论道人应敬王事》、《庐山慧远法师答桓玄书沙门不应敬王者书》、《桓楚许道人不致礼诏》、《庐山慧远法师与桓玄论料简沙门书》、《支道林法师与桓玄论州符求沙门名籍书》、《天保寺释道盛启齐武皇帝论检试僧事》。 卷十三:集录郗嘉宾《奉法要》、颜延之《庭诰二章》、王该《日烛》。 □《奉法要》:郗超是大司马桓温的参军,桓温曾予以生杀大权,因此,当时高官名士皆对其戒慎恐惧。至晚年,深自悔罪,于是整理在家佛教徒所应信仰、实践的要义而成此书。内容主要说明三自归、五戒、十善、五阴、六情等基本佛教教理,并论及报应问题、涅槃意义等。全文强调日常生活实践佛法,是研究当时在家佛教徒的珍贵资料。 □《庭诰二章》:说治心的方法。 □《日烛》:说因果报应,皎然不虚。 卷十四:集录竺道爽《撽太山文》、释智静《撽魔文》、释宝林《破魔露布文》、释僧佑《弘明集后序》。 本书今收录于《高丽藏》第三十三册、《碛砂藏》第三十一册、《龙藏》第一一三册、《卍正藏》第五十二、五十三册、《大正藏》第五十二册。 □试列举历代对佛教的非难。 □试述本书的重要性。 □试列举现今社会对佛教的非难,并撰文驳斥之。版权所有:楞严经入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