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又称灯明,因其光明能破黑暗,在佛教界无论是实际用途还是其内涵意义都十分重要。
据经典载,在佛塔、佛像和经卷前燃灯,能获大功德,如《施灯功德经》云,信仰佛法僧,布施少许灯明,其所得之福报无限。又谓佛陀入灭后,供灯者于此世即得三种净心;命终时,如若善心不失,可得三种智慧,生于三十三天。
在佛教界用灯明来比喻佛法和智慧,如谓“以智慧照破愚痴闇障”;又将师父传法于徒众称为“传灯”,即是承续之意。
藏传佛教对于灯的运用更加广泛而深刻,在重大佛教节日或祈祷吉祥的法会上,信众经常以供灯来表示虔诚,有供百灯、千灯之说。格鲁派(俗称黄教)在每年农历十月二十五日纪念宗喀巴大师圆寂时,家家在屋顶上燃灯,届时全寺所有屋顶上连续点酥油灯5个夜晚,喇嘛们在藏族平台式屋顶上高声诵经,一时形成千盏、万盏酥油灯光明普照的佛城奇景,蔚为壮观,称为“千灯法会”。
不过在平日,燃灯仅在佛殿上作庄严用,并极为小心,以适应消防工作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灯的种类很多,以酥油灯(其焰无烟)和香油灯为最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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