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寺院与都市寺院(1)——星云大师著
一、沿袭传统,继往开来;
二、随顺因缘,安僧度众;
三、循序学习,长养圣胎;
四、依性安居,各得其所。 寺院是佛教的主体,因为寺院不但是供养佛法僧三宝的场所,更是薰修戒定慧三学的地方。僧伽是佛教的主导,因为僧伽不但是真理的弘扬者,更是社会的化导师。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寺院的各种设施固然离不开僧伽的规画,祖师大德们的风范更是活生生的法义,不仅以其言行对当代社会有净化之功,在战乱、毁佛的时代,仰仗着他们的慈心悲愿,不惜以一己的身命来护法卫教,在安抚众生心灵的同时,也换取了佛教亘古长存的法身慧命。 佛世时,僧人有「人间比丘」与「兰若比丘」两种类型,道场也有「都市寺院」与「山林寺院」两种型态。近十年来高楼大厦中道场精舍林立,越来越多的僧人走向五光十色的尘世,纷纷和社会资源结合,举办活动,宣说法义,甚至在公共场所陈述己见。这样的情况是否合乎佛制?对社会带来什麽冲击?对佛教的发展起到什麽样的作用?未来将何去何从?……在在都是当今学界与教界讨论的重要话题之一。
本文拟从历史的沿革、社会的变迁、教育的原理、性格的差异等方面来厘清这些问题,进而探讨未来佛教的发展方向。 -------------------------------------------------------------------------------- 一、沿袭传统,继往开来 「阿兰若」,是梵语aranya的音译,意译为无诤、空闲处,指远离村落之安静场所,通常简称为「兰若」。佛陀和他的弟子们最初沿袭沙门传统,居住在山林、水边、塚间、树下的「兰若」处,但他们并非像一般苦行外道一样,以折磨自己为修持;亦非如顺世外道一样,以放纵形骸来度日。
无论栖止在宁静的「兰若」,或托鉢於聚落的闹市,佛陀都教导弟子们以观心为本,将修持落实在生活当中,并且藉托鉢走入人群,以言教身行来化世度众。不久,佛陀的道誉便远播整个印度。
频婆娑罗王首先在王舍城兴建竹林精舍。两、三年後,拘萨罗国的给孤独长者也发愿出资,在舍卫城起造只园精舍。有了这两座位於城郊的精舍,佛陀在恒河南北各有一处弘法据点,便经常率领弟子南北往返,四处游化,各地的信众在闻法之後,欢喜踊跃,争相舍宅献地,作为佛教僧团修持之用。此时耶输迦童子随佛出家,佛陀应其父迎请供养及施衣,从此开始接受信众布施田亩、果园、卧具、医药,佛教僧团遂逐渐脱离传统的兰若苦行色彩,而走向人间化。
当时佛教着名的道场有:拘睒弥城的瞿史罗精舍、毘舍离城的大林重阁讲堂、中印度舍卫城的鹿子母讲堂、舍卫城的灵鹫山等,其他散见诸经及佛典者,还有普会讲堂、鸡林精舍、美园精舍、不穿耳精舍、加罗释精舍、迦罗差摩释精舍、仙人聚落精舍、丛林精舍、猕猴池岸精舍、庵罗树精舍……等等。
由於「都市寺院」的信众素质整齐、交通发达,对於日後教法的发展及僧团的集训都起了很大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只园精舍与鹿子母讲堂分别由舍利弗与目犍连监工,他们两位不但修持精进,勤於说法,而且通晓世典,擅於行政,可以说是当时「人间比丘」的代表。
根据《大智度论》卷三记载,王舍城是一块福地,像佛世时在中印度的道场光是在王舍城就有五处,余如舍婆提(舍卫城)有二处,波罗奈斯城有一处,毘耶离城有二处,鸠睒弥城(拘睒弥城)有一处。不但佛陀多住於王舍城,大迦叶也喜欢在此地托鉢乞食,盖由於国主频婆娑罗王十分护持佛法、居民广学博识且贤达可度者多、雨量适中、国土丰饶、乞食容易等诸多原因,诚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也。
灵鹫山位於王舍城郊,当然上述王舍城的优点它都同样具备了,此外,也由於「近城而山难上,以是故杂人不来;近城故,乞食不疲」(《大智度论》卷三,《大正藏》第二十五册,第七十八页中),因此佛陀经常安居於此,广说妙法,乃至佛灭後的初次结集也在此地召开。《大唐西域记》卷九则记载,频婆娑罗王为了便於闻佛说法,还特地大兴工程,自山腰至山顶,「跨谷凌岩,编石为阶,广十余步,长约五、六里」(《大唐西域记》卷九,《大正藏》第五十一册,第九二一页上)。可见自古至今,经济、人文、风土等都是考量道场地点的重要因素,连佛世时的「山林寺院」也不例外。
佛陀虽然沿袭沙门传统,却不拘泥於此,当佛陀的弟子越来越多,而一间间的寺院又逐渐设立之後,僧众的生活方式渐由零星独居演进为团体共住。在授戒、布萨、安居结束时,信众前来听经闻法,定期的法会於焉形成。一些阿兰若甚至建在聚落里,供游方僧人结夏安居之用,平时则由信众管理,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卷八「阿兰若六夜学处」云: 彼有长者大富饶财,多诸仆使……於此住处请六十苾刍,夏安居已,随意而去。时彼施主见寺空虚,令人守护,勿使贼徒盗床褥等,是时复有六十苾刍人间游行,届斯聚落求觅停处。
(《大正藏》第二十三册,第七五五页上)
由信众担任当家,多麽开明的作风!今人承袭,遂开展出「四众共有」的道场,再度将佛陀的平等精神展现无遗!
由於佛世时的道场十分注重教化功能,带动当地文化、经济的发展,佛教社区的形成乃成为时势所趋,如《十诵律》卷三十四云:
去竹园不远,立作净人聚落。(《大正藏》第二十三册,第二五一页上)
在寺院与社区两相裨益的良性互动下,聚落日益扩大,城市兴起,献地建寺或舍宅为寺者渐增,僧众的修道场所也渐由「阿兰若」演进到「近聚落」,乃至「聚落中」,而寺院也由城郊建到城内。所谓的「阿兰若」在定义上也渐起转变,由树下空地的寂静处演变为「去村五百弓,有一拘卢舍」(《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三册,第七五六页下;拘卢舍即大牛吼声或鼓声可至之处,又一弓等於四「肘」,一肘等於一尺八寸,故一拘卢舍即三千六百尺),遂有了「兰若比丘」(或称「无事比丘」)和「人间比丘」(或称「聚落比丘」)之分别。由於「兰若比丘」多在僻静处独修,而「人间比丘」与社会大众有所联系,修行生活方式自然有些不同,一些规章制度也就应运而生了,例如,在佛律中不乏明定阿兰若比丘必须注意储水、备火、知时、知处、注意安全等问题的条文,举凡进入聚落的时、处,及两种比丘的相处办法在律藏中也时有所见。此外,佛陀还特别嘱咐:对於阿兰若比丘的「受戒、忏罪、问法、布萨、自恣、自病、看疾、问经疑处」,「人间比丘」负有教导和照顾的责任。(《解脱道论》卷二,《大正藏》第三十二册,第四○六页中)从经济上看,这固然是因为「人间比丘」的住所接近乡镇城邑,生活上比较丰裕;从教化方面来看,也是由於「人间比丘」在闹市行道,在度众的经验及修持的体验上更有独到之处。 事实上,无论是「兰若比丘」或「人间比丘」,最终的行持仍应归摄於「人间佛教」的内涵,例如在《十诵律》卷五十七中,佛陀曾分别告诫「兰若比丘」及「人间比丘」均应做到: 应常一心先问讯人,喜心和视共语,舍离颦蹙,赞言善来,应畜火及火炉,少多办食及食器,常畜水及水器,洗足水器常令有水,净澡罐厕澡罐中亦应令有水,应善知道径,善知日数,善知夜,善知夜分,善知星宿,读诵星宿经,善知修妒路毘尼阿毘昙,若善知初禅、二、三、四禅,应善知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果,若不能得修学,当问知,当读诵,不应畜日爱珠、月爱珠,……所畜物皆随顺道,如俱尼舍经广说……。 (《大正藏》第二十三册,第四一九页下——四二○页上)